Page:Sibu Congkan0902-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17.djvu/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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勑具官倪俊凡官人之法莫不期於得材而或失之

於有遺或失之於太濫故有司之守厥有常文苟能

應書皆可選擢一作可使中材之並進不濫而無遺

此吾所以慎於擇材之意也爾膺一作兹舉其不勉

哉可

   大理寺丞宋緬孫周蘇逢等磨勘改官制

勑具官宋緬等庻官之守位者衆予欲一有其字百職並

舉而人各趨之則於考功敘進之科厥有常法使夫

自勉者無不得焉蓋所以示勸而及衆也今考爾歳

績法當遷秩爾無以爲例得其體一作予勸功進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