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09-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4.djvu/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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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樞府復奏云昨差中復等與臣共議並不及壬子

 命奎之㫖公以兼職固當與三人同議無待降㫖

 然何爲獨不及奎今李燾長編載奎等請如公奏

 而實録有奎奏無公奏長編雖有公奏而比集中

 所載更改至四百餘字其間有云伏覩詔書命奎

 等商度利害而集本元無此語姑以長編所改附

 注其下當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