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12-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7.djvu/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彰陛下從諫之聖至於臣等能不遂非而服義改過

不恡聖賢所難亦是臣等好事但以長卿除授不爲

過當若曲從臺官之言使彼銜𡨚受黜於理豈安故

難行也韓公曰自陛下親政巳來臺諫所言施行者

少外人之議謂致人主有拒諫之名者是臣等之過

若其言有可行者臣等豈敢不行直以長卿無過難

徇言者濫行黜罰耳上皆然之上又曰人言臺諫奪

權臣脩奏曰此則爲陛下言者過也朝廷置臺諫官

專爲言事若使黙然却是失職苟以言事爲奪權則

臺諫無職可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