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12-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7.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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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謚曰悼裁置奉邑皆應經義是不非宣帝稱史皇

孫為親也所謂應經義者即儀禮云為人後者為其

父母報是也惟其立廟京師亂漢祖宗昭穆故晏等

以謂兩統二父非禮宜毀也定陶恭王𥘉但號共皇

立廟本國師丹亦無所議至其後立廟京師欲去定

陶不繫以國有進干漢統之漸丹遂大非之故丹議

云定陶恭皇謚號巳前定議不得復改而但論立廟

京師為不可爾然則稱親置園皆漢儒所許以為應

經義者惟去其國號立廟京師則不可爾今言事者

不究朝廷本議何事不㝷漢臣所非者何事此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