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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912-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7.djvu/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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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物而本之扵至仁則不可絶其天性絶人道而滅

天理此不仁者之或不為也故聖人之扵制服也為

降三年以為朞而不沒其父母之名以著扵六經曰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以見服可降而父母之名不

可沒也此所謂降而不絶者以仁存也夫事有不能

兩得勢有不能兩遂為子扵此則不得為子扵彼矣

此俚巷之人一作人之所共知也故其言曰為人後者為

之子此一切之論非聖人之言也是漢儒之說也及

一作衆人之所能道也質諸禮則不然方子夏之傳

喪服也苟如衆人一切之論則不待多言也直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