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21-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36.djvu/17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冨鄭公爲宣撫使恐其復生變欲委諸州同日誅之

方作文書㑹先公權知鎭府遇冨公於内黃冨公夜

半屏人宻以告公公曰禍莫大於殺降昨保州叛卒

朝廷許以不死招之今已戮之矣此二千人本以脅

從故得不死柰何一旦無辜就戮且無朝㫖若諸郡

不肯從命事既參差則必生事是趣其爲亂也且某

至鎭州必不從命冨鄭公遂止

先公在河北既被朝廷委任之重悉力經營凡一路

官吏能否山川地里財産所出兵粮器械教閱陣法

一一别爲圖籍盡四路之事如在目前或問公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