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36-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20-13.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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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非議又其所任或不免交私則於時政徒有所損

而已

 議曰擇判司簿尉三考四考有兩𥿄三𥿄舉狀者

 引對給筆札條爲治目不拘文辭咸以事對命官

 考驗有理趣者除縣令三考績效有聞委提刑轉

 運上其實狀除京官再入兩任知縣如政績顯白

 與減一任通判便除知州

臣某曰議者以爲近世縣令最卑有出身三考無出

身四考不問其人材如何但非贓犯則以次而授焉

甚非重民安本之誼臣以爲今有出身三考無出身

四考皆有三人舉主乃得爲縣令非不問其人材如

何而特以次授也蓋近歲朝廷舉令之法最善故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