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0956-蘇軾-經進東坡文集事略-10-03.djvu/11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其或継髙祖或継曽祖或継祖或継祢者以别子之後族人衆多或有継髙祖者与三從兄弟爲宗或有継曽

祖者与再從兄弟爲宗或有継祖者與同堂兄弟爲宗或有継祢者与親兄弟爲宗故継髙祖者至于五丗継

曽祖者至孫五丗継祖者至曽孫五丗継祢者至元孫五丗是皆五丗不復与四從兄弟爲宗故至五丗則迁

各自隨近相宗又云所宗者適則如大宗死爲之斉衰九月无而宗庻則如小宗死爲之大功九月

者立宗之道適子旣爲宗則其庻子之適子又各爲其

庻子之宗其法止於四而其實無窮自秦漢以來天下

無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復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

宗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今夫天下

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無宗也有族而無宗則族不可

合族不可合則雖欲親之而無由也族人而不相親則

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賢人君子之後所以不能

世其家如古之乆逺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艹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