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61-蘇軾-經進東坡文集事略-10-08.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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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郡知戰守而巳戰而無食則北守而無財則散使戰

不北守不散其權固在此兩郡也軾官於鳯翔見民之

所最畏者莫若衙前之役自其家之甕盎釡甑以上計

之長役及十千鄉户及二十千皆占役一分所謂一分

者名為糜錢十千可辦而其實皆十五六千至二十千

而多者至不可勝計也科役之法雖始於上户然至於

不足則遞取其次最下至於家貲及二百千者於法皆

可科自近嵗以來凡所科者鮮有能大過二百千者也

夫為王民自甕盎釡甑以上計之而不能滿二百千則

何以為民今也及二百千則不免焉民之窮困亦可知

矣然而縣官之事歳以二千四百分為計所謂優輕而

可以償其勞者不能六百分而捕獲强惡者願入焉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