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74-蘇轍-欒城集-20-11.djvu/4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放免如通計本息未及官本而家業蕩盡者

   亦與除放如尚有些小家業而見今孤貧不

   濟者即權住催理官吏結罪保明奏聞聽候

   勅裁

 一拖欠坊場 --(『昜』上『旦』之『日』與『一』相連)所委官司前項乞取索逐户元認浄利錢

   若干自開沽以來違欠月分合納罰錢若干

   將本户已納到浄利及罰錢通計若干如巳

   通及元認浄利之數即與放免如通計未及

   元認浄利之數而家業蕩盡者亦與除放如

   尚有些小家業而見今孤貧不濟者卽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