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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975-蘇轍-欒城集-20-12.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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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錢物至元豐三年百尾七八年間帳司所管吏僅

六百人用錢三十九萬貫而所磨出失䧟錢止一萬

餘貫朝廷知其無益遂罷帳司而使州郡應申省帳

皆申轉運司内錢帛粮草酒麴商税房園夏秋税管

額納畢鹽帳水脚鑄錢物料稻糯帳本司别造計帳

申省其驛料作院欠負修造竹木雜物舟船柴炭修

河物料施利橋船物料車驢草料等帳勘勾訖架閣

蓋謂錢帛等帳一司總領國計須知其多少虛實故

帳雖歸轉運司而又令别造計帳申省至於驛料等

帳非三司國計虚羸所系故止令勘磨架閣又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