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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976-蘇轍-欒城集-20-13.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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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為移用陪備等費亦不當過有裒斂以傷民財也

故衆議皆謂七百里以下與七百里以上人户若係

差夫則一人效一人之力耳今乃利其逺近有費用

多寡之殊遂令逺者多出五十以為寛剰此豈朝廷

䘏民之意哉兼一夫出二百五十亦巳自過多如臣

愚見若於每天日支二百文外量出三十以備雜費

則據上件京東所差夫數止約合出一十一萬貫省

比本監所定五分之一耳昔王安石為免役之法只

縁多取寛剰致令民間空匱怨讟並作二聖臨御為

之改法今創痍猶未復也安持本安石之黨昔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