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76-蘇轍-欒城集-20-13.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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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庻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與四選稍異亦旌勸之

義也取進止

  論前後處置夏國乖方劄子

前後四次論熈河處置邊事乖方乞移范育种𧨏

差遣至今未䝉施行然前所論止言見今措置之

非未及巳徃根本之失若黙而不言竊恐聖明尚有

未曯再三煩瀆罪合方死竊觀朝廷前後指揮方

夏人猖蹶冦鈔未巳則務行姑息恐失其心夏人恭

順朝貢以時則多方徼求茍欲自利以此凡所與奪

多失其冝何者元祐三年朝廷遣使徃賜册命而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