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76-蘇轍-欒城集-20-13.djv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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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諫官如吳安詩劉唐老司馬康三人並非實歴

過判之人縁上件所降朝㫖係諫官御史並用實歴

通判一年即無分别今來人才難得之際若臺官獨

拘苛法必至闕官况自立法以來前後本臺及兩制

官並舉到實歴通判可用一人以塞明詔足見臣

法難以久行伏乞特依近用諫官體例於臣等前來

所舉人中選擇除用免致言事之官久闕不補於體

不便謹録奏聞伏候勑㫖

  三論熈河邊事劄子

臣近論奏范育以措置邊事乖方召還爲户部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