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76-蘇轍-欒城集-20-13.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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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間自顧議者之意但欲茍存差役之虚名


   而不顧民間之實病非通法也欲乞應州

   縣諸役所差人如欲顧人並許依元豐以前


   官顧錢數納錢入官官為雇人一如舊法據


   前後臣庶上言乞行比法者非一乞令户部

   檢會足見人情共願非一人私説也

 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勅諸縣空閑户不及


   三畨處將州手分招募抵替鄉差人户

 元祐三年五月十六日勑州手分不以諸縣空閑

   户及與不及三畨處並招募替放鄉差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