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83-蘇轍-欒城集-20-20.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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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方倍克乃爲才俗儒不知變兼并可無摧利孔至

百岀小人私闔開有司與之争民愈可憐哉及其得

志專以此爲事設青苗法以奪富氏之利民無貧富

兩稅之外皆重出息十二吏縁爲姦至倍息公私皆

病矣吕惠卿繼之作手實之法私家一毫以上皆籍

於官民知其有奪取之心至於賣田殺牛以避其禍

朝廷覺其不可中止不行僅乃免於亂然其徒世守

其學刻下媚上謂之享上有一不享上皆廢不用至

於今日民遂大病源其禍出於此詩蓋昔之詩病未

有若此酷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