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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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于學年十三以文謁安定先生胡瑗瑗奇之因留受

業擢皇祐五年進士第調主杭州錢塘簿轉運司治錢

塘吏習倨驕視州縣蔑如轉運使元絳委公督租吏胡

通者絳任之有田邑中租過期不入公執通歸杖而徇

一邑大驚他租不日而辦絳大喜帥使者薦諸朝移歙

州祁門令有政蹟改著作佐郎知江寧府江寧縣縣素

劇更數令不能治公眎訟牒如流庭無留事守知其敏

雖府事亦以委公于是田苦下潦與江通公築圩數千

丈民賴其獲至今以公名其圩秩滿知遂州錄事參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