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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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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司便已而運鹽復元豐法稍以鹽還民公之力為多

洪州官没錫數萬斤繫兵吏七百人于獄株連且千計


公曰十年失于譏察有司之過也今羅取無罪之人苦

之追償必不可得之物方嵗凶之餘寃濫如此何以召

和氣乎朝廷爲罷獄興國民郭友餘習妖敎郡以屢赦

聞公言友餘張角術也異時李逢嘗以此惑民請論如

大觀四年領廣鹽入議時上躬政事隆寛盡下公欲

遂成之洎對上勞苦良渥首以江西賑濟爲言公奏捄

荒臣職也惟本路闕乏所請輒從民力以紓爲大利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