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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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莫大于此願思所以協和之且申嚴戒敇又請限豐

嵗廣糴之數以毋奪民食精縣令銓補之法以毋失民

平勿妄支移常平封樁錢以志滅二敵使中國競百姓

富朝廷正羣臣和以示人主尊强隆盛之勢反復數千

言時執政近臣方大爲矛盾故公言屢及之以感悟上

意遷轉運使人謂公徳行文學宜在朝廷處之非其地

而公不屑㑹嵗饑疫朝廷責補發不已又促輸納紬絹

之期追逺年無名之責鬻官田者大虧上供之數公歴

陳利害奏罷之且言鹽法既更其封樁鹽可盡給和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