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2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言不循分義之説外廷方莫測而臺臣復論前奏常平

事責授濠州團練副使郴州安置尋以討賊功許自便

更宣和改元赦復朝奉大夫夏祭赦復朝散大夫宣和

二年六月十七日以疾終于家享年六十公誠孝甫六

嵗已能知母疾療之通直曰是必為孝子矣既罷臨江

時中奉公客熈河未歸步馳省者再冒寒暑往返萬餘

里卒御之以歸自是專以奉親爲樂舉天下無以易其

志者時四親在堂隨其意奉之日躬僕妾之勞有古人

所難者令人疾病一夕鬚髪爲變扶持彌月癯然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