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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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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推官部使者怒旁郡守謀以危法中傷鞫者莫敢

直直者輒以罪去最後請公公曰禍人自免豈吾心耶


攷正于理不爲屈使者大怒亟劾公益不能奪則以獄

上刑部至刑部則以公言爲當乃已聞者壯之有新貴

人如京師厚征從兵之食者衆多附之公曰國家之著

挈令也曰給糧如所給之秩否則有刑費則有償今日

汝何令之有惟吾之所從欲他日刑吏而償之無乃不

可乎且何必剥賤而媚貴不聴後果及于敗皆以公爲

知言初令泰興以材敏稱至薦者一日倍當遷之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