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1045-汪藻-浮溪集-8-7.djvu/4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之員以處落南之士又奏捕盜官凡得級若瘐死之人

不爲賞識者韙之車駕幸永嘉募海舶百餘公先諸路

至且徭人窺省地公得其主名治之皆手詔嘉賞召還

知温州一月罷移漳州以疾請老從之既三年朝廷知

公未衰起提舉台州崇道觀官命及門而卒年五十有

五時紹興乙卯十二月丙申也殮之三月葬公于某鄉

某原公四嵗而孤外家奪母志屹然自立于齠齔之中

既長以通敏結人王之知出入臺省二十餘年積官至

中大夫職至右文殿修撰贈其父至正議大夫亦可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