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45-汪藻-浮溪集-8-7.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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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人得自言躬閱所訴參稽律令可否立疏于籍第而

行之事以無壅銓曹為清宣和二年言者論公兼官衆

而事有不舉者罷吏部尚書以徽猷閣直學士知婺州

請投閒改提舉南京鴻慶宫宣和四年起知明州以不

樂應奉事到官數日復請奉祠而歸七年以刑部尚書

召兼資善堂翊善公再至京師顧同列皆新進少年益

不合日求去㑹敵騎至京師天子内禪上皇東巡公率

同列上章乞遷避不從則躬乗城晝夜守既解嚴天子

命公持表候上皇時童貫總兵扈從有自疑心淵聖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