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54-張孝祥-于湖居士文集-6-3.djv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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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如所以事李公者公持不可民不公之

謀亟營屋市中公命撤之邦人曰公德著

聞天子且奪公歸之朝盍乞諸天子而留

公則數百千人相與扶携走闕下拜䟽願

借公十年公又遣縣吏禁止民從間道疾

馳卒上䟽乃巳或謂某子之居是邦也宜

知之矣今吾父兄子弟將列公之事刻之

金石使子孫不忘公文非子誰冝爲某謹

應之曰不敢辭也雖然此公之細也使公

自是進而居可爲之地一衆心以爲城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