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65-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08.djvu/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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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仲友少曽坐𠫊受領詞狀間有判下人戸論訴皆

  係應褒林木接受忽自宅堂傳出盡是子弟同坐

  商議判詞其父子或自相爭執弟妓早晚出入宅

  堂公然請嘱每事皆有定價多至数千緡又縦獄

  吏百端乞覔民間𡨚苦不可勝言

  一仲友自到任来本性喜引致姦私公事或告首事

   不干已或幃箔曖昧不明或僧道與人有𡨚並行

  受領皆欲窮究根底並不慿信獄官推司所勘自

  引歸花園中亭舘及宅堂後宴坐去處親自鞠問

  語言穢媟吏卒羞聞當面露示其合該刑名至重

  之意其弟妓與心腹人吏住持鄉僧等内外相通

  同共請托取受貨賂不可勝計並是子弟專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