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65-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08.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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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數其所予者又不及所請之半臣之罪大無所

   逃刑唯有及今㩀實披露尚冀可𥙷萬一臣竊計

   本路四十一縣除得熟縣分不過十數其餘大抵

   皆𮎰且以三十縣計之若得二百萬貫則一路可

   得米五十萬石而一縣當得一萬六千餘石若止

   得一百萬貫則一縣但可得米八千餘石今乃僅

   得三十萬貫則是一路得米不過七萬餘石而一

   縣爲二千餘石而巳其逐縣合糶給戸口雖巳立

   式行下取㑹未到然以去年紹興諸邑之費推之

   則一縣用米有至四五萬石者况今𡻕之𮎰甚扵

   去𡻕一縣飢民之衆其非八千二千石之所䏻濟

   亦不待筭計而可知矣今欲少俟取見戸數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