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66-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09.djvu/10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欺罔朝廷去訖將來申到比之舊數必是大叚虧少

  (⿱艹石)朝廷以此加罪固無可言萬一縁此别行根究竊

  恐其他州軍官吏有任其咎者在熹私義亦𠩄未安

  欲乞一言密贊廟堂别作開陳恐日前𠩄申有未實

  處立限許令陳首改正違限不首然後坐以誣上之

  罪使知其罪者得以自新實爲幸甚然𠩄有増種指

  揮實無𥙷於足食之功徒有損於責實之政而州縣

  奉行鄕村應對畫圖供帳亦或不能無擾或降指揮

  直行𥨊罷尤爲簡靜

   申南康旱傷乞放租稅及應副軍糧狀

伏覩本軍今爲乆闕雨澤早田旱損巳依凖令式具狀奏

聞訖照對本軍地荒田瘠稅重民貧昨於乾道七年曽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