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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66-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09.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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曽世居此縣比因遊宦始寓丹陽今忠義滎陽二坊故宅

基地宛然尚在而後生晚學不復講聞前賢風節學問源

流是致士風日就彫弊某等今欲乞改滎義坊爲丞相坊

仍於縣學空閑地架造祠堂一𠩄不惟増修故事永前烈

之風聲庶以激厲將來俾後生之竦飭謹具狀申主簿學

士伏乞備申縣衙照㑹施行

   申嚴昏禮狀

竊惟禮律之文昏姻爲重𠩄以别男女經夫婦正風俗而

防禍亂之原也訪聞本縣自舊相承無昏姻之禮里巷之

民貧不能聘或至奔誘則謂之引伴爲妻習以成風其流

及於士子富室亦或爲之無復忌憚其弊非特乖違禮典

瀆亂國章而巳至於妬𡝭相形稔成禍釁則或以此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