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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7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16.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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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之心爲之則其悖理而速禍也爲尤甚矣此今之君子

所以不能無疑於明道之言也胡氏所記尹氏亦疑之豈所謂未可與𫞐者耶

子文晩著此書於其早歳之所逮聞者年月先後容或小

差若語意本末則不應全誤且所謂二公並相盖終言之

召宗丞未行以疾䘚亦記其不及用耳非必以爲二公旣

相然後召明道也又謂邵録多出公濟恐亦未然盖其父

子文體自不同也

折栁事有無不可知但劉公非妄語人而春秋有傳疑之

法不應遽削之也且伊川之諌其至誠惻怛防㣲慮逺旣

發乎愛君之誠其㴠飬善端培植治本又合乎告君之道

皆可以爲後世法而於輔導少主尤所當知至其餘味之

無窮則善學者雖以自飬可也故區區鄙意深欲存之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