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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7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17.djvu/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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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六十此則不可易也

 河洛圗書

論雖以四十五者爲河圗五十五者爲洛書然序論之文

多先書而後圖蓋必以五十五數爲體而後四十五者之

變可得而推又况易傳明有五十有五之文而洪範又有

九位之數耶

 當朞

易卦之位震東離南兊西坎北者為一說十二辟卦分屬

十二辰者爲一說及焦延夀爲卦氣直日之法乃合二說

而一之旣以八卦之震离兊坎二十四爻直四時又以十

二辟卦直十二月且爲分四十八卦爲之公侯卿大夫而

六日七分之說生焉若以八卦爲主則十二卦之乾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