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絶期惟服三年故后雖期通謂之三年喪審此則是天
子之后母儀天下后之䘮天子可以絶期而不服故服
其喪而通謂之三年也据經文既曰三年之喪逹乎天
子又曰父母之䘮無貴賤一也則是三年之喪有爲長
子爲妻與嫡孫爲祖故别乎父母之䘮也所謂逹乎天
子則是三年之䘮亦有通乎上下者矣今律文與温公
書儀皆無爲妻之文獨吕氏楊氏引叔向之而吕氏
之有可疑者吕氏之曰三年之䘮逹乎天子者三
年之䘮爲父爲母適孫爲祖爲長子爲妻而巳天子逹
乎庶人一也似與今文本㫖與今律文書儀皆不同盖
經文分三年之䘮與父母之䘮而吕氏則合之律文書
儀載夫爲妻杖期而吕氏則皆以爲三年也楊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