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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81-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24.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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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絶期惟服三年故后雖期通謂之三年喪審此則是天

 子之后母儀天下后之䘮天子可以絶期而不服故服

 其喪而通謂之三年也据經文既曰三年之喪逹乎天

 子又曰父母之䘮無貴賤一也則是三年之喪有爲長

 子爲妻與嫡孫爲祖故别乎父母之䘮也所謂逹乎天

 子則是三年之䘮亦有通乎上下者矣今律文與温公

 書儀皆無爲妻之文獨吕氏楊氏引叔向之說而吕氏

 之說有可疑者吕氏之說曰三年之䘮逹乎天子者三

 年之䘮爲父爲母適孫爲祖爲長子爲妻而巳天子逹

 乎庶人一也似與今文本㫖與今律文書儀皆不同盖

 經文分三年之䘮與父母之䘮而吕氏則合之律文書

 儀載夫爲妻杖期而吕氏則皆以爲三年也楊氏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