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87-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30.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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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遵守庶幾無持之太甚轉不安樂之弊

前巳言之矣

 燔祖妣捐󠄂弃朋友以劉輝嫡孫承重事見告遂申州以

 請于朝續凖報許後見范蜀公亦嘗論及乃知輝非苟

 然者而舜弼始終以爲此事只當從衆今事巳無及但

 朋友間不幸而值此不知當如何

若父是祖之嫡長子巳是父之嫡長子即合承重無疑如

其不然則前日之舉爲過於厚亦不必以爲悔也朋友之

問則但當以禮律告之不可使人從巳之誤也當言循理

守法不當言從衆

 燔嘗疑伊川平日断不肯與人作墓誌不知其意何在

 至太中及明道又却用之而其叔父姪女之𩔖亦復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