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89-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32.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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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赦故犯必誅之法則又權衡乎五者之内欽哉欽哉惟

刑之恤之㫖則常通貫乎七者之中此聖人制刑明辟之

意所以雖或至於殺人而其反覆表裏至精至宻之妙一

一皆從廣大虗明心中流出而非私智之所爲也而或者

之論乃謂上古惟有肉刑舜之爲流爲贖爲鞭爲朴乃不

忍民之斬戮而始爲輕刑者則是自堯以上雖犯鞭朴之

刑者亦必使從墨劓之坐而舜之心乃獨不忍於殺傷滛

盗之凶賊而反忍於見殺見傷爲所侵犯之良民也聖人

之心其不如是之殘賊偏𠋣而失其正亦巳明矣又謂周

之穆王五刑皆贖爲能復舜之舊者則固不察乎舜之贖

𥘉不上及於五刑又不察乎穆王之法亦必疑而後贖也

且以漢宣之世張敞以討羗之役兵食不繼建爲入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