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91-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34.djvu/6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疑亦因其横從而命之也然遂廣二尺溝四尺洫八尺澮

二㝷則丈有六尺矣徑容牛馬畛容大車涂容乗車一𮜿

道二𮜿路三𮜿則㡬二丈矣此其水陸占地不得爲田者

頗多先王之意非不惜而虚棄之也所以王經界止侵争

時畜洩備水旱爲永乆之計有不得不然者其意深矣商

君以其急刻之心行茍且之政但見田爲阡陌所束而耕

者限於百畆則病其人力之不盡但見阡陌之占地太廣

而不得爲田者多則病其地利之有遺又當丗衰法壊之

時則其歸授之際必不免有煩擾欺𨼆之姦而阡陌之地

切近民田又必有隂據以自私而稅不入於公上者是以

一旦𡚒然不顧盡𨳩阡陌悉除禁限而聽民兼并買賣以

盡人力墾闢棄地悉爲田疇而不使其有尺寸之遺以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