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098-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1.djvu/7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使與大軍雜試以相激厲均犒賞修義勇法使從縣道階

級喻以農隙閱習武事以俟不時按驗而加賞罰焉其後

團教則又靣加慰諭勉以忠義而教以敦睦首領有捕盗

者爲奏𥙷官由是戎政日修而士心亦益感𡚒會有獻言

於朝請盡籍客戸爲義勇者公慮惑民聽且致流亡亟取

丁籍閱之命一戸而三丁者乃籍其一以爲義勇副軍别

置總首人給一弩俾家習之三𡻕一遣官就按它悉無有

所與且爲奏言所以不可盡取之故闔境頼焉辰沅諸州

自政和間奪民田募游惰號刀弩手盖欲以控制諸蠻而

實不可用中廢復修議者多不以爲便詔與諸司平處列

上公爲奏去其病民罔上者數條詔皆施行人亦便之並

淮姦民出塞爲盗法皆處死異時官吏多蔽匿弗治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