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公前言召以爲吏部侍郎公又爲上言民貧多盗非國之
福願詔中外有司各條所部冗費可省者以聞上善之而
亦不果行也在吏部與吏史約予奪命士所陳身計當悉
䟽著令堅定其可否乃行旣行而有遺若未允者重坐吏
以此不能肆其姦秀邸館客特注州公言其人未試且
衝待次人請更受貟外置不簽書公事執政建議欲有所
𥝠而託以吏部所啓公言是事雖小所𨵿則大請究治上
嘉納焉上親慮囚命公與知閤門事張掄次比其事以聞
掄自以官承宣使欲列名公右公不可白之丞相亦右掄
公奏言臣固知承宣使序權侍郎上但使事以閤門副侍
郎耳故所㫖臣實先掄唯陛下財幸上不直掄罷之公
以上常獨檻機務而羣臣偷安苟免乃按易象爲上言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