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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102-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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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廣徳爲尤甚上詔公預講荒政公奏曰薄征緩刑已責

勸分之屬不敢不勉亦已揭牓招誘米商嚴戒場務毋得

征稅但恐未到之間民已流散不可復收欲乞於本路諸

州朝廷樁積數内借米三十萬碩縠二十萬碩分給州縣

賑糶而又繼以常平之粟仍先揭牓諭之使細民不至流

移富家不敢閉糴商旅不敢邀價又奏乞除放淳熙四年

夏秋逋賦權罷淮東和糴倚閣畸零夏稅申明納粟賞格

上多從之惟所借樁積米榖前後三奏詞甚懇激而廟堂

有不樂公者才得三萬斛人皆爲公憂而公處畫有方船

粟四集境内帖然民無流徙咸仰公徳焉八年正月復上

吿老之章累詔不允而公請益堅二月除醴泉觀使進封

申國公將歸薦本道守今耿秉等五人皆以次擢用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