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0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6.djvu/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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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諸州等處張掛曉諭如有前項違犯之人許諸色人

告捉赴官將犯人送獄從條勘斷追給上件賞錢施行

一契勘諸廂収領公事多是在廂經日不行申解却令兩

辭和對更不申官委是有違條法遂符行下諸廂兵官

自今後應有公事即時具狀申解赴府出頭不得隔𪧐

及妄作休和申州如違將當行人重斷廂官别有施行

一契勘本州累次出榜立賞錢三十貫文禁止百姓及軍

人賭愽仍拆毀櫃坊并告報諸營寨廂官及遍牒在城

諸官𠫊常切覺察鈐束非不嚴切今来尚有不畏公法

之人依前開櫃坊停止軍兵百姓公然賭愽全無忌憚

廂廵容縱兵官亦不鈐束深屬不便出榜都市曉示如

有前項違犯之人諸色人告捉押赴使府出頭切待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