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0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6.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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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使其父母安穩快樂此庻人之孝也庻人謂百姓也能行此上四句之事方是孝順雖是父母

不存亦須如此方䏻保守父母産業不至破壞乃爲孝順若父母生存不䏻奉養父母亡殁不䏻保守便是不孝之

人天所不容地所不載幽爲鬼神所責明爲官法所誅不可不深戒也

  以上孝經庻人章正文五句係先聖至聖文宣王所

  說奉𭄿民間逐日持誦依此經解說早晚思惟常切

  遵守不湏更念佛號佛經無益扵身枉費力也

   曉諭兄弟争財産事

照對禮經凡爲人子不蓄私財而律文亦有别籍異財之

禁盖父母在上人子一身尚非自巳𠩄䏻專有豈敢私蓄

財貨擅据田園以爲巳物此乃天性人心自然之理先王

制禮後王立法所以順之而不敢違也當職昨来到任之

初詢訪民俗考按圖經曽以司馬大夫司馬中郎熊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