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03-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50-46.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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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今後本縣違法輒差公人下鄉追擾許人戸赴軍陳訴

定追犯人重㫁

應軍縣倉庫送納過人戸錢米經日不得朱鈔仰人戸赴

軍陳訴定追犯人勘㫁當官給還

應人戸二稅如巳送納𫉬鈔而本縣重疊追擾許人戸執

鈔赴軍陳訴定追承行鄉司等人重㫁勒罷

   社倉事目勑命并跋語附

宣教郎直祕閣新提舉兩浙東路常平茶塩公事朱熹今

具社倉事目如後

 一逐年十二月分委諸部社首保正副将舊保簿重行編

  排其間有停藏逃軍及作過無行止之人𨼆匿在内

  仰社首隊長覺察申報尉司追捉解縣根究其引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