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11-陳傅浪-止齋先生文集-8-4.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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蠧民誠甚然未易改也臣不暇論若夫鄊村保正長任催科

之責破家蕩産者徃徃而是獨柰何弗救乎且夫保正長催

科非役法也以保甲法亂役法而行之也臣請言役法與保

甲法之異

  臣謹按熈寕四年八月十一日行免役以鄉村第一等

  人戸分為甲乙丙丁戊五等第二第三等人户分為上

  中下三等第四第五等人户分為上下二等𦒿長於第

  一第二等户輪𠑽一年一替與免户下本年役錢一十

  五貫文如本村上等人户數少即更於第三等内従

  輪𠑽壮丁於第四第五等二丁以上輪𠑽半年一替並

  不岀納役錢戸長於第四等召募有人丁物力者𠑽一

  稅一替逐料夫盤纒錢五貫文此役法也

  臣又按熈寕三年三月九日行保甲凡十家為一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