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26-王十朋-梅溪王先生文集-12-11.djvu/14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𠩄養父縓既死其𠩄生父綵尚存之時𠩄養母尹氏曽

遣㱕宗合作八分析産其兄孝廉䓁供稱謙不曽扵父

在日㱕宗兼巳受𠩄養之家物産不當分𠩄生兄弟之

財今梁綵與尹氏皆巳身死謙㱕宗與不曽㱕無𠩄慿

據按禮經為人後者為之子又按律諸養子𠩄養父母

無子而捨去者徒二年若自生子及本生無子者聴又

按紹興今諸為人後而還本生者聽注謂自𣣔還或𠩄

養父母遣還者今許自𣣔還盖謂本生無子或所養之

家巳有子也許𠩄養父母遣還者義亦如之今梁縓既

無别子况綵𠩄出甚衆謙義合継絶不當㱕宗尹氏既

無𠩄生亦不得遣謙還綵以絶夫後謙既不當㱕宗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