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35-樓鑰-攻媿集-30-08.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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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司執奏無不垂聽故朝廷清明可望治效近有李

革以應奉有勞由副尉而轉承信郞亦不可不論正以

事體至微不敢瀆冒天聽今忽來有上項指揮毛伯益

者知其爲內侍不知有何因緣直以職事宣榮理宜優

異與轉遙郡刺史實駭公論夫以內侍甚衆遙郡至嚴

有以賞典等事遷轉者猶不可行指揮再三終于囘授

而況全無來歴內庭趨走安得言勞便嬖使令豈應優

異若此門一開凡有無厭之求陛下遽與施行而臣等

又不能繳奏則遙郡不巳便圖正任正任不巳廉車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