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35-樓鑰-攻媿集-30-08.djvu/3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攻媿集巻二十七

     宋   樓   鑰   撰

 奏議西掖奏槀

  繳泉州吳淨黨罪案

臣比緣承乏暫攝西掖刑房之事職所當書人命所繫

尤當加謹嘗攷近歲所斷過四百餘人非不欲求以生

之而奏案所言愚民犯法多其自取不敢輕有論奏臣

聞之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經者常也殺人者死法之常也殺人而不死是失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