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35-樓鑰-攻媿集-30-08.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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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延愈甚囚繫愈多矣

一謂欲乞明降指揮應諸州不當奏之事而輒奏者其

當職官吏悉坐不應奏而奏之法朝廷知其難行旣以

貼去而改之云今後應諸州軍勘鞫公事如罪犯委有

疑惑情理可憫者方許奏裁其有情法相當所犯初無

疑慮者令徑申提刑司詳覆斷遣施行臣以為議者固

以必不可行而改者亦未應如此行下蓋二者自有見

行條法不待申言言之先後意有重輕必欲申嚴若曰

情法相當者申提刑司詳覆依法斷遣其委有疑惑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