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43-樓鑰-攻媿集-30-16.djvu/10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若羣從及子弟掃松㳂幹而至者自當館穀于此如挈

家寓處或封寄什器必至觸汙冢舍非奉先之本旨自

兹幸無啟此意亦宜相與戒飭僕使一竹一木毋容侵

犯斯有可傳之望前輩言子孫以仕宦不能自守墳墓

而使人代之故守墓之人不可待以奴隸而況庵僧乎

此庵始建僧希亮入主之三十五年傳其弟子本權權

住三十年又傳妙悟才三易人俱善于其事後來者宜


善待之

  李氏思終亭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