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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144-樓鑰-攻媿集-30-17.djvu/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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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已該磨勘轉中奉大夫之人則苟未授告猶朝議

也鑰之親伯父紹興三十二年已下磨勘告未及下而

終于朝議大夫亦不敢求遺表蓋告未下則無縁可得

也觀尊意所以未能決然者以猶有虞氏之例也亦甞

為之求其説虞君終承議郎無可得遺澤之理以其寓

直龍圖閣乃在朝請大夫之上想是時有人為之地以

其寓直之髙故特與之致仕一名若先殿院所寓之職

則猶在朝奉郎之下況已得致仕恩澤而欲以此更得

遺表一官求之法例無一而可既必知其不可而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