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50-樓鑰-攻媿集-30-23.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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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元年兼吏部郎官主管侍郎左選又兼户部右曹

有蜀士理和糴酬賞吏必欲以小節取㑹公曰在法有

旁照可驗許比類而行即取其同類者併上之省吏沮

抑尤急公力爭之自是始為定例六月輪對錢公先薦

于上乞與之言察其人物公奏總覈名實責任臣下因

才而任毋違所長量能授官毋拘流品又乞表薦宗子

隨事録用止注目久之謂輔臣曰疏通詳雅有議論今

日有用之才也除禮部員外郎公自登第嘗習宏辭科

應用之文足以行意在州縣時守將多委以箋奏南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