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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151-樓鑰-攻媿集-30-24.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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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天雨鬼輸何以致此益以為不可及或問公則曰求

弊當求其源台有二弊偶皆得之一曰秋苗為鈔二曰

軍士虚籍有姦胥増改鈔額照以倉籍偽增至八千餘

石至以十為百以百為十上下蒙蔽久矣公既發之而

使輸苗者每鈔不過一石弊無所容至增萬斛虛籍尤

為重耗因立賞罰使之自陳置籍几案上親為銷注月

餘十去二三嵗減數千斛財賦條盡較計精詳節不急

之費罷饋賂之私杜刺軍之請是以能不擾而辦屬縣

寧川邑庠久廢公為買田五百畝以振之剖決滯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