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1153-樓鑰-攻媿集-30-26.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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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看詳亦然今州縣不明法意父祖令異財者亦罪之

知美風教之虚名而不知壊風教之實禍欲申嚴律文

疏議及淳熙指揮若止令其異財初不析開户籍自不

應坐父祖之罪其非理破蕩所異田宅者理為己分則

不肖者不萌昏賴之心而其餘子孫皆可自安實美化

移風之大要也詔頒行之至今為便江浙四路以和買

折帛重困公奏有産則有税于税絹而折帛猶有説也

和買其初先支錢而後輸絹中以錢與鹽分數均給後

遂白納紬絹今又使納折帛反成倍輸全失立法之本